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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岳:“秋案中有德于女侠” 史如烟

2025-07-20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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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岳何许人也?他是1907年秋瑾遇害案中带兵包围大通学堂逮捕秋瑾的山阴县县令,接着奉命审讯、监斩秋瑾的也是他。看来他是一个直接参与杀害秋瑾的帮凶了。但在民国初年出版的图片集《鉴湖女侠祠》收集的崇祀秋瑾的祠堂照片中,其中却有一帧为李钟岳的牌位,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还有数字:“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钟岳(1855—1908),字崧生,又字申甫,山东安丘县人。他出身贫寒,自幼苦读。18岁中秀才。39岁时赴济南应试考中举人,因无钱回家而留在省城教私塾谋生。43岁时,中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进士,列第18名。从此入仕为官。

他的第一个职务是外放署浙江衢州府江山县知县。由于其在江山县令任上廉洁奉公,政绩斐然,于1907年正月调任绍兴府山阴县知县。在其任内,发生了一件近代史上的大事——秋瑾被害案。

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廿六日(1907年7月6日),绍籍革命党人徐锡麟在安庆刺杀皖抚恩铭成功而自己也罹难。浙江巡抚张曾敭(张之洞叔父)闻讯,气急败坏,知徐与秋瑾乃为同党,遂急电绍兴府知府贵福(旗人)派人查封绍兴大通学堂,并拘捕该校教师秋瑾及学生8人。受命查抄大通学堂的,正是到任仅及半年的山阴县令李钟岳。李到任之初,就对秋瑾之才学有所耳闻。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四(1907年7月14日),贵福令他查抄大通学堂时,为护生灵,他乘轿开路在前,不许兵丁乱射;行到秋瑾所住楼室,明知此中有违碍证据,却不许查抄,其保护之意甚明。秋瑾被收监后,于六月初五(1907年7月15日)午后,衙中微雨,李开堂审秋瑾,却令秋瑾坐在木椅上。审讯罢,他又坐到木炕上与秋瑾“对谈”。他拿朱笔让秋瑾写字,秋瑾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诗句;又让秋瑾作文,秋瑾一挥而就。这怎么是审讯?这简直是谈心。李以此呈贵福,贵福以李不肯用严刑,秋没交代同党,斥李审讯不力。而贵福居然捏造秋瑾已认罪而从张曾敭处得了“就地正法”的手谕。李知杀秋瑾已不能挽回,乃自揽监斩,以便从中相助。六月初六(1907年7月16日)凌晨三点,李提审秋瑾云:“尔之冤屈,我深知之,但杀你非我本意。”秋瑾极感激,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刑后勿剥衣;二是殓之以棺木;三是刑前允写家信一封。李慨然答允。此日凌晨四点,“鉴湖女侠”秋瑾在绍兴古轩亭口从容就义。当天上午,贵福又檄令李速去查抄秋家,看是否有军火藏匿。至秋宅后,李态度温和,屡嘱秋家之人不必惊慌,每至一室,粗粗一查而已,并亲锁房门,使那些如狼似虎的兵丁、皂隶无法借机明抢暗夺。令人感动的是,当他得知东僻院的小楼为秋瑾卧室时,反而故意避开不查,随即回衙。当时楼中还藏有两支莲蓬式手枪和子弹若干,一旦发现,秋家老小将大受牵连,后果不堪设想。

秋瑾就义三日后,因贵福加害,李钟岳被撤职,回到杭州寓中,忧愤悲怆,自愧有罪,于是年九月二十三自缢身亡,年仅53岁。辛亥革命后,秋瑾墓建于杭州西子湖畔;而极力保护秋瑾的李钟岳的“神主”,也被置于秋祠的龛中,青史永芳。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王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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