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评估时,家属需要在场吗?
答:上门评估时,须有至少1名参保人员的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确无法到场的,应有当地村(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场。
20.重新评估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重新评估的具体流程和规则参照初次评估执行,参加初次评估的评估员和评估专家须回避。其中抽查监督等途径发现参保人失能状态与原评估结论不匹配的,且现有证据明确无须上门的,可由不少于2名评估专家进行重新评估后作出结论,其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21.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费用谁来承担?
答:长护险失能等级初次评估、重新评估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承担。争议复评费用根据复评结果确定。复评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的,复评费用由评估对象按标准个人支付;复评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不一致的,且符合长护险支付条件的,复评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承担。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丁浩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