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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室共眠的友谊姚振发

2025-07-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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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瑞金是我的同学,这么说有“我的朋友胡适之”之嫌,攀名人、套近乎。是的,他是名人,《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解放日报》原主持工作的党委书记、副总编辑,更有一个名扬四海、家喻户晓的头衔——“皇甫平”主要撰稿人。但“近”,则不是“套”的。同窗五载,毕业后一个甲子,深交从未中断:“半个世纪共砥砺,一言一行总相随。”他在给我写的《晚茶三杯》序言中说:“五年同窗共室,朝夕相处,共忧同乐,亲如兄弟;走上工作岗位后,京沪杭一绕牵,心有灵犀,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彼此总是想到一起,没有任何芥蒂。”如此,也算不得攀龙附凤。尤其,现在我俩都已进入耄耋,成了一介无需包装的退休老头。

想写写我这位同窗起因很早,也有同学催促我多次,但愈近愈难写。脑子里虽盘旋多年,却找不到一个切入点。写点什么呢?写他为改革开放的鼓与吹,早已专章无数。想来想去,还是写点陈年琐事,私下来往。

2017年的金秋十月,为纪念我们入学一个甲子,1962届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生三十余人在上海聚会。我俩被安排在一室,我想借这次机会可以畅叙,但并未如愿。白天忙于参观走访,只有晚上共处一室最方便。但每在此时,瑞金却不到十点就早早睡了。这也难怪,他是这次聚会的主持人,日程需要他细致安排,各方协调,事必躬亲,疲惫可想而知。日程安排得紧紧的,既要回母校参观汇报,又要去我们曾经下乡的宝山农村,看望当年的乡亲父老。尤其,这三十多人都是古稀耄耋之人,行动迟缓,步履蹒跚,安全医疗责任重大,要确保万无一失。所以我与他相处的三四天时间,叙谈则是寥寥无几,完全可以理解。

由此想到,最难以忘怀的还是我与瑞金从学生时代到工作时期的三次同室共眠。

第一次的时间比较长,在学校时我俩曾同住一室。现在的学子很难想象,那时我们八个人住一室,四个上下铺,摩肩接踵,挤得水泄不通,冬冷夏热难熬,却过得其乐融融。一来年轻吃得起苦,也不觉得苦,生气勃勃;尤其深感能走进这座光辉灿烂的大学殿堂,引以为傲,生活上从不计较。

清晨,大家都起得很早。我印象最深的是,身材瘦小却结实的瑞金,总是率先冲出寝室,奔向操场,一圈又一圈飞驰。有时,他还跟几位福建同学一样赤脚长跑。那操场可不是现在的柏油跑道,而是煤渣铺成的,没有一点毅力真是很难坚持的。记得瑞金写的回忆文章中曾提及,他家经济拮据,买不起鞋,少年上学时常光脚板走路,他的硬脚板就是这样锻炼出来的。

其实,那时大家在寝室除了睡觉外,待的时间并不多。大部分时间在教室或阅览室,而阅览室是要去“抢”的,迟了就没有位子了。仅有的一点时间,是晚饭后在寝室相聚谈天说地,拉拉唱唱。我记得,瑞金虽是温州人,却与杨忠华和我一样喜欢评弹,我们把评弹开篇《宝玉夜探》,用毛笔大字抄写了贴在门背后,大家齐声唱了起来。瑞金操着温州腔的苏州吴侬软语,唱得也很带劲。虽已一个甲子过去,其娓娓袅袅、咿咿呀呀的声腔,仍在我脑子清晰可忆:“隆冬,月色迷蒙欲断魂。一阵阵朔风透入骨,乌洞洞的大观园冷清清,脚步轻移缓缓行……”瑞金多才多艺,他中学时代即学会京胡、二胡、笛子和口琴等乐器,只是那时学习紧张,无从展示。

第二次共眠,说来有点凄婉。那是困难时期,物资匮乏。我所在的北京《大公报》,为了给员工加点营养,过一个像样的春节,从内蒙古想方设法搞了一些冻羊肉,每人分到一块。我如获至宝,带着这块羊肉兴冲冲乘火车南下探亲。记得那时还没有京杭直达快车,每次回杭州都要在上海中转,逗留一二天,与瑞金和杨忠华同学叙旧。

毕业不久,只有忠华已经结婚。他拥有一个似“鸽子笼”的小屋栖身,房间面积小到摆一张桌子,两只脚摆在门内另两只脚要跨在门槛之外。这个逼仄的小屋,成了我们相聚的乐园。他夫人源源把我带来的羊肉烧煮,我们把酒言欢,大快朵颐,也算是一番苦中作乐吧!这一夜,我们喝得都忘了时间,子夜已过,再回到解放日报招待所已无公交车可乘,怎么办?小屋只有他夫妻俩一张床,根本没有空间再搭铺,我和瑞金就在忠华床前地板上铺了被褥,就地睡下,蜷缩其中,不拘小节,却怡然自得,乐不可支。这很有点像东坡先生在《赤壁赋》中描绘的情景:“肴核既尽,杯盘狼藉。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第三次共室而眠,已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窗户刚打开一点,外面的一切都很新鲜。一大批外国名著,《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安娜·卡列尼娜》《堂吉诃德》《飘》都出版了。我还记得满街头排队买书的情景。我也是钻在新华书店门前队伍中的一员。外国文学我读得不多,上世纪60年代在学校时,只有读外国文学史时凭学校证明,才能进入图书馆阅读乙类书,这才读过一本《约翰·克利斯朵夫》。

我那年出差到上海,照例住在解放日报招待所。有一天晚上已是10点过后,瑞金来看我。改革开放的兴奋,带来的话题很多,我俩有说不完的话。说着说着,聊到风行一时的外国名著。他跟我说,他已看完法国大仲马的《基度山恩仇记》(现译《基度山伯爵》),我却闻所未闻。他一时兴趣来了,竟跟我讲起了这本书中的主角邓蒂斯如何神通广大,情节怎么曲折,跌宕起伏。他把故事说得生龙活现,我听得出神,他讲得起劲。

在佩服他的记忆力之余,我感叹他的读书之深。他几乎是把一本书吃了进去,又吐了出来。他不是碎片化、蜻蜓点水式阅读,而是忘记了周围的世界,与作者在另一个世界和主人公一起悲伤、愤怒和快乐。此时,窗外夜色悄悄静流,万家灯光渐渐隐退;室内的故事还在继续着,邓蒂斯在孤岛的地下暗道里盘旋,愤怒的火焰喷向他的仇敌……一直讲到凌晨两点,瑞金和我就在招待所和衣而卧。不久后,我才在杭州朋友处读到此书。

此后,瑞金的夫人调到上海,在解放日报的汽车库楼上谋得一间小阁楼。我又与一位同事出差到沪,躬逢其盛。在他的小阁楼里畅谈,瑞金夫人雪琴把温州带来的海鲜摆了一大桌,招待我和我的同事。“酒逢知己千杯少”,这种甜蜜蜜的米酒,我喝得不亦乐乎。席后我回到招待所就寝,谁知竟呕吐起来,忙得瑞金连忙泡茶加糖,替我解酒。原来,喝的这种酒叫酒汗,是度数很高的纯粮酒,正宗酱香白酒,好喝易醉,我却不知不觉,错把它当饮料喝个不休,也是生平第一次喝醉。

作者: 编辑:夏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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