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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写成“饭后” 患者服药后伤了胃

2025-06-2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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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为无资质人员擅自书写用药批注,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对一家专科门诊部作出1.5万元罚款处罚。该案给一些医疗机构的用药标签规范和市民用药安全敲响警钟。

根据越城区卫生健康部门介绍,今年2月,王老太举报投诉越城区某专科门诊部存在擅自更改用药批注的行为,事情发生在2023年7月。王老太因颈后白癜风到该专科门诊部就诊,接诊医生在诊疗后给她开了一盒复方卡力孜然酊处方药。因为老太太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在配药时导诊员便在该药外包装上写上了用法用量:“每天2次,每次2ml,饭后”。

回去后王老太按照“饭后口服”的医嘱吃药,很快出现胃部不适症状。一周以后,当老太太去复诊时,原接诊医生修正了用药批注,把“饭后”改回了“外用”。老太知道这下问题大了!实际上,复方卡力孜然酊是一款涂抹患处的外用药物,并不是用来吃的。

为此,越城区卫生健康局的执法人员接到反映后对该门诊部开展调查,发现导致误服的原因是该门诊部未使用标签机,导致用药批注未标在药品外包装上。而导诊员未核对就擅自标注用法。根据2023年12月份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结果显示,王老太的胃部损害和外用药有着直接关系,属于不规范操作引起的后果。另一方面,经核实,执法人员确认,当时在药品外包装上写使用方法的导诊员,并非药学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其行为显然已违法。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近日,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对该门诊部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要说是非药学专业人员,即便是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在处方调剂中也一定要仔细核对。”越城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士说,审核处方、调配药物、复核药品和发放药物,这一系列过程本就是为了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减少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有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守护患者的用药安全。而从患者角度,拿到药品后,也应将所领到的药品和处方一一核对,有没有多拿、少拿或者拿错,包装是否完好等,同时问明用药方法。

事后,该门诊部已配置了“药签机”,取消“手写”模式。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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