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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改造补贴助力农民居住品质提升

2025-06-25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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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为切实提升农民居住品质,缩小城乡人居环境差距,近日,省建设厅专门印发了《关于用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房改造行动的通知》。在前阶段推行的《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农房装修补贴内容。

补贴范围有所扩大。《通知》明确在原《实施细则》基础上,将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和防护栏杆等纳入补贴范围。需注意的是,《通知》所涉旧房是指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具体补贴情况仍参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此外,同一套农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旧房装修改造补贴。

为激发改造潜力,《通知》推动政策红利与企业让利相结合,鼓励支持建筑设计、施工、建材销售、装饰装修等企业和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农房改造,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同时优化申报服务,帮助群众便捷、顺畅地申请补贴,以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市城乡旧房装修补贴工作稳步推进,新政成效初显。截至6月20日,全市累计申请补贴3648户,受理3260户,受理金额4405万元;已审核通过2130户,审核通过资金2898万元;兑付1392户,兑付金额1967万元。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裘 玮 实习生 朱函琪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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