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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基积极构建“三方协同”共治新模式 物业“铁三角” 共绘新“枫”景

2025-06-1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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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市之星小区公布了一季度公共收支清单,小区居民可以第一时间通过“虞城红领物业”小程序查看。业主童先生细细查看了清单上列出的物业经营收入、公共停车位收入、广告位收入等条目后笑着说,“收益情况一目了然,业主看得一清二楚,可以免去很多争议跟麻烦。”这份“指尖上”的透明与安心,是我市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深化“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保障业主权益、规范资金管理的生动实践。

所谓“三方协同”共治,是指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共同参与小区管理的新模式。2023年,为推动落实浙江省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相关工作要求,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根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当中,逐步构建形成小区党组织统筹领导、小区专员常驻统筹、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三方协同治理“铁三角”模式,其核心在于通过法治手段厘清各方权责边界、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畅通权益保障渠道,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确定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上虞区作为试点率先发力。该区强化区、街社、小区三级联动,高规格建立由区委书记牵头、副书记和组织部长主抓、街道党工委参与的“三级”治理体系,从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等人中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书记,同时选派退职领导干部任驻社党建指导员、选派社区包联干部驻点小区,共建“1+8+X”议事主体,先后培育“南丰大妈”“老兵调解室”等调解品牌。公共收益管理,更是上虞在全省率先破题的一大创新亮点,通过建立“一小区一专户”制度,运用数字化手段,将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追溯的操作流程,实现公共收益全流程把关、全过程留痕、全链条问责,推动申请审批、支付使用、群众监督“三个不用跑”,有力保障公共收益“取之于公、用之于公、管之有据”。

诸暨市立足“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将“法治为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推进住建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诸暨实践,全面加快物业管理行业智库建设,形成完整的“法治为轨道,调解唱主角,分类促化解,有事源头了”的具有诸暨辨识度的纠纷化解机制。越城区则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注重将依法治理贯穿“三方协同”共治始终,通过组建多元服务队伍,整合共建资源,有效破解民生堵点难点。

据悉,我市将持续完善以法治为基石、以规则为准绳、以程序为保障的基层治理新机制,更好赋能“三方协同”联动服务新模式,全力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样板,不断提升居民在小区治理中的参与感、公平感、安全感与获得感。


作者: 编辑:严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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