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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定点零售药店 药师“挂证”开展核查

2025-06-0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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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5月28日发布公告,要求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开展核查。

公告要求省级医保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对查实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或未按规定提供药学服务等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处理;对涉及违反药品经营管理有关规定的,移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人民日报

(内容来源:浙江老年报)

作者: 编辑:邹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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