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25)浙0604破4号——绍兴市上虞区姚舜置业有限公司发布。
公告显示,2025年5月30日,本院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姚舜置业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绍兴市上虞区姚舜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绍兴市上虞区姚舜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绍兴市上虞区姚舜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相关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此前法院已受理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负责制定重整计划。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的裁定表明重整计划已依法通过,且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故予以批准。
此次公告说明两点:
1 批准重整计划
意味着债权人会议(或各表决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且法院确认该计划合法、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重整计划通常包括债务清偿方案、企业经营调整、资产重组等内容。
2 终止重整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正式结束,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未来重整失败,可能转为破产清算;若执行顺利,企业有望恢复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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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项目方破产重组!
2018年12月3日,绍兴绍兴中院裁定受理对五洋建设的破产重整申请。2018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绍兴中院裁定将本案交上虞法院审理。
据调查,五洋建设的主要资产总体评估价值合计11亿余元,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合计107亿余元,经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为56.84亿元。2022年4月29日,上虞法院裁定批准五洋建设的重整计划草案,终止五洋建设重整程序。2022年7月29日,五洋建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五洋建设重整成功。
近期,汇银大厦(余姚商会大厦),迎来正式复工。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邵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