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三起典型案件,以刚性执法拧紧城市“安全阀”。此次行动是贯彻落实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要求的关键举措,彰显了执法部门对消防安全“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1.未经审查擅自施工,重罚5.1万元
诸暨市**娱乐有限公司在装修约4000平方米场所时,未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即擅自施工。经查,该工程属依法需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5.1万元。
2.未经验收违规营业,移送严处
诸暨市**歌舞厅在某文化广场完成装修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即于2023年4月擅自营业。目前案件已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拟按《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
3.未备案投入使用,罚款3100元
诸暨市**台球室2024年11月投入使用前,未向住建部门申请消防备案。执法部门巡查发现后,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对其处以3100元罚款,责令限期整改。
此次行动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涉事单位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调,特殊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其他工程需依法备案,任何单位不得心存侥幸、逃避监管。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强化与住建、消防等部门的联动,联合住建局加大执法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装修或投入使用前务必履行法定程序,确保消防设施合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 编辑:尉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