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中国书法不仅发挥着实用书写的功用,而且饱含着对艺术人文精神的褒扬。近日,绍兴文理学院风则江大讲堂特邀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书法学院院长、学科首席教授郑晓华主讲《从工具到信仰:书法的人文化之路》讲座,探寻中国书法的千年涅槃之路,追寻中国书法的人文精神内蕴,感受中国书法的独特艺术魅力,聆听技艺之“器”与文明之“道”的跨时空对话。
追求美与善的理念
“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既是中华文明的‘活化石’,也是世界艺术大家庭里很特殊的一员。”郑晓华说,说书法是世界艺术大家庭里的“一员”,表明它拥有世界艺术的共同性,如语言、工具、技术等;说它“很特殊”,是因为它孕育于“实用汉字书写”母体。中国书法的特殊性,恰恰是在“实用汉字书写”母体里,孕育出了具有世界艺术共同性的超越实用工具的纯艺术属性,既受实用生活“雇佣”、满足生活实用需求,又凤凰涅槃,在艺术审美的烈火中化为一只金灿灿的艺术金凤凰。
书法最初只是作为文字的现实形式而立身存世,后来经文人艺术家的介入与开拓,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抒情表现艺术。
书法从纯实用到纯艺术形式的实现,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到秦汉之交书法艺术纯艺术倾向出现,书法一直处于“原始实用”阶段。书法在当时还完全属于一种政治或生活实用工具。作为独立的审美艺术的书法还没有诞生。
从汉代到唐代前期,是中国书法发展的第二阶段。这是一个书法由“原始实用”向“纯艺术”转换的过渡期。所以“草圣”张芝也好、“书圣”王羲之也好,他们的传世作品,都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自觉创作,绝大多数都是承载一定生活内容的实用书牍。
从盛唐时代开始,书法艺术的发展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实用兼审美的书法获得大幅度发展的同时,纯粹出于艺术表现、不带任何生活功利目的的书法“创作”活动也开始出现。书法家写字不再受生活实用目的限制,一种纯粹的激情“诉说”书法由此诞生。从此,书法可以说具备了与音乐艺术相类似的纯艺术形式特征,书法已成为一种独立的、可以不依附于生活实用而存在的“纯艺术”。
从宋代开始,书法家们在书法中引入了“伦理”“道德”。苏轼认为,书法的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展现君子小人之性。《东坡题跋·跋钱君倚书遗教经》提出:“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钱公虽不学书,然观其书,知其为挺然忠信礼义人也。”宋代另一位大书法家黄庭坚也提出:“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余尝为少年言,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山谷题跋》)黄庭坚在书法评论中还反复强调,人的品格决定书法的品格,书法家必须以“读书”“修身”“养德”作书法的后盾,只有品格高,才能克服书法中的“俗气”,拥有高雅美妙的书法之“韵”。这样宋人就把书法的美与人格的美联系在一起,把书法艺术引入了伦理学。
“封建时代的文人学者,其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当然都是为封建统治服务。所以,他们的学说不一定都完全可取。但他们的理论广泛流行于社会,对中国社会各阶层的艺术审美思想却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具体地说,宋以后,由于文人士大夫的引导和提倡,中国社会形成了道德至上、以艺术观道德、以道德评艺术的道德化艺术观赏、品评风气。这种风气最终决定了中国书法‘以德养书’理想模式的确立,从而使书法成为社会发展中‘敦教化、经夫妇、美人伦’的一种手段。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对道德、伦理有不同理解、不同标准,但书法艺术追求美与善的理念可以说历千年而不变。”郑晓华说。
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
中国书法的历史悠久。在郑晓华眼里,从纵向看,书法是汉字的主要传播工具,中国文字书写的历史就是中华文化滥觞、昌明的历史。就中华文明而言,“黄帝垂裳而天下治”,所有衣冠礼乐制度必赖文字书写而传播。因此,“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文字是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也是文明推广传播的基础和纽带。书法赋予文字以艺术形式,推动国家、民族的文明发展进程。可以说,没有汉字、书法,就没有中华文明的广泛传播。
而从文明发展的时空维度看,汉字书法对于中华文明的形成发展和广泛传播功莫大焉。书法是艺术,又不仅仅是艺术,它的文化、政治功能远远超过一般的视觉艺术。书法不仅在公共语言工具上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起到了维系、基石的作用,而且从价值观、精神层面构建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纽带。
纵观中国书法史,书法是政治的、文化的,也是精神的、心灵的。通过心灵与艺术形式的关联,书法构建了充满生命哲学意味和东方伦理价值观念的东方美学。从汉代开始,书法开启抒情达意、怡悦心灵的审美历程,并走进了大众的生活。此后,一方面受社会生活需求的推动不断发展进化——从汉代隶书、草书、行书,到北魏石刻及隋唐行书、楷书形成高峰,中国书法不断发育、成熟,并“一花五瓣”,演绎出风格各异的众多流派;另一方面,从扬雄对书面语言系统与人心人性的内在联系表述——“书为心画”开始,历代学者文人遵循“有诸内必形诸外”的自然生命规律,对书法形式和人生境界、生命特征的互动关系进行探索、构建,把儒家“内圣外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伦理学说融入了书学和书法审美、书法创作。由此,书法从“形学”走向“心学”,成为人心人性自我观照、内省、修炼的一种精神内修方式,“字如其人”“人书俱老”“以文化人”“化成天下”成为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也成为所有书家的光荣梦想。
郑晓华认为,在中国艺术中,书法不仅是“艺”,也是“技”,更是与中国人内在生命精神血脉相连的“道”;通过艺术审美,它联结了寻常百姓的日常起居,最终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大道”,既深受中华文明的哺育,又反哺中华文明,成风化俗,化成天下,赞天地之化育。书法由此而成为中国人诗意栖居的精神家园,亦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徐盈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