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区建设局了解到,《柯桥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即日施行,对我区符合国家多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本区范围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根据《细则》,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绍兴市区(越城、柯桥、上虞)户籍或持有在柯桥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政策实施期内,购买柯桥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进行补贴,二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2500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超过三孩的家庭按三孩家庭标准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不能直接抵扣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且与“青年安家”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困难家庭购房补贴等不能在同一套房叠加使用。
另据悉,《细则》明确购房补贴执行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徐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