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家里的老人前不久去世了,还有一笔购房余款65万元一直未到账。现在这个财产继承问题,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近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燕萍收到了刘家5个子女的法律咨询。
老刘和妻子一生共育有一子四女。2019年,老刘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拆迁房产出售给陈先生,双方约定购房余款65万元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转眼间到了2021年,该房屋终于具备了过户条件,但此时,90多岁的老刘已离世,按照法律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老刘的5个子女都依法享有卖房余款65万元的继承份额。
这本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毕竟家庭财产得到了合理的分配。然而,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5个子女却在由谁来办理房产过户,再二次过户给陈先生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老刘的儿子认为,财产向来有“传男不传女”的说法,理应由他一人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再行二次过户给陈先生。但这一提议却遭到了4个姐妹的强烈反对。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张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