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国有划拨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柯桥日报》上公告,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给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用地单位上报材料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5年5月16日
(内容来源: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王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