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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临街违规吊挂?越城这起案例给你提个醒

2025-05-15 14:07

来源:

临街违规吊挂?绍兴市越城区的这起案例给你提个醒!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10日9时10分,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群贤路望湖农贸市场时,发现窗外存在擅自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情况。

整改前情况

调查与处理

经向房屋使用人、物业公司、房屋权利人多方调查核实,吊挂物为面积约130平方米的广告喷绘布,系当事人丁某某所为。执法队员当场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于3月14日17时前自行整改。3月17日复查时,发现丁某某逾期未整改;3月18日再次复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鉴于其最终改正违法行为,符合从轻处罚规定,依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执法部门对丁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情况

适用法条

《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危及安全的物品。

《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违反上述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生活中,临街悬挂物品看似小事,却可能影响城市形象甚至危及安全!越城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莫因疏忽触碰法规红线!


作者: 编辑:丁浩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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