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数字作战室在视频巡查时发现,在G1512甬金高速宁波方向81公里处的超车道上轮胎起火的紧急情况,画面中,一名驾驶员正独自奋力灭火。当时天色昏暗,刚下过小雨的路面湿滑,能见度极低,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次生事故,情况岌岌可危。
发现警情后,指挥民警立即指派就近警力赶赴现场,民警施江涛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果断要求驾驶员立即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区域,避免受到二次伤害。随后,他迅速取出车载灭火器,冲向起火轮胎。在他熟练而冷静的操作下,火势很快得到控制并被扑灭。紧接着,在业主单位施救力量的协助下将故障轮胎拖离高速公路,恢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
险情排除后,民警施江涛开始对事故进行后续处理。经检查发现,驾驶员在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照规定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这一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驾驶员作出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整个处罚过程中,驾驶员不仅没有丝毫抵触情绪,反而一直竖起大拇指,用河南方言连连称赞:“罚款是小事,我感谢你们!为我们考虑,你这个交警带劲!”原来,驾驶员对自己未放置三角警告标志的错误行为有了深刻认识,同时也被民警施江涛在救援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为民服务的态度所打动。他表示,这次经历让他真正明白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也感受到了交警执法的公正与温度。
施江涛的这次救援与执法,是无数交警日常工作的缩影。他们时刻坚守岗位,在面对突发险情时,总是冲锋在前,用专业和担当守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严格依法办事,同时也注重普法教育,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正是这种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认可,也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通讯员 吴媛媛 编辑:王春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