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婷 通讯员 陈雨婕) 4月23日上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五甲渡成功放归2只非法繁育的画眉鸟,彰显了生态保护的执法力度,也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野生动物保护普法课。
3月11日,永和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名正在遛画眉鸟的男子,而画眉鸟自2021年起已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任何猎捕、交易、繁育行为均需合法审批。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男子已构成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对其作出没收涉案的2只画眉鸟和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确保被救画眉鸟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区资规分局野保救护站对画眉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隔离检疫和野化训练。在鸟类专家、志愿者和执法人员的见证下,2只画眉鸟于曹娥江畔被放飞。随着笼门开启,鸟儿振翅跃入树林。
区资规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查获非法繁育的画眉鸟,暴露出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亟待加大相关普法力度。
爱鸟周期间,由区资规分局、区野鸟保护者协会、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等联合发起“鸟鸣湖海·人悦自然”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解读典型案例、举办科普讲座、发放图册等方式“普法进乡村”,通过普及保护名录、举报渠道等信息,不断增强公众爱鸟护鸟意识。
上虞海涂被称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的“国际机场”。长期以来,我区致力于鸟类的保护与救助工作,平均每年救助近百只。近年来,被称为“鸟中熊猫”的震旦鸦雀,在我区内的种群数量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
鸟类是生态健康的重要指标,保护鸟类关乎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家园。未来,我区将持续开展候鸟护飞行动,加强爱鸟护鸟宣传,推动保护行动从“节日活动”变为“日常习惯”,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增添生态动力,让野生鸟类与人类共享同一片蓝天。
(内容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编辑:王慧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