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并非将其“固化”,而是把保护放在首位,在保护基础上加以科学利用,把握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按照“积极的保护”原则,喀什古城实现了从棚户区到宜居地,到旅游区、5A级景区,再到景城一体的转变。
实施“积极的保护”,首先要宜居。过去,喀什古城在承载历史文化的同时,也刻满岁月伤痕。许多房屋主体受损严重,乱搭乱建现象突出,生活环境脏乱不堪,“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一度是古城居民生活的真实写照。特别是喀什古城作为生土建筑群,部分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改造势在必行。
于是,一系列改造治理工程接力实施:2009年启动喀什古城危旧房改造综合治理,次年启动喀什古城核心区改造工程,2013年推进喀什古城外围片区改造。数据显示,喀什古城改造累计投入资金逾70亿元,对传统民居在保留原有空间格局的基础上进行加固和修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喀什古城在改造过程中,注重完善内部配套基础设施,对建筑外观“修旧如旧”;同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对核心区民居内部实行“一对一”设计,为每座民居“量身定制”改造方案。“现在和过去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居住在喀什古城的亚克普江·西尔艾力告诉记者,“过去的房子,干啥都不方便,周边环境脏乱差;经过改造,如今家里通了天然气、有了上下水,住着舒服多了。”
与内部变化相比,喀什古城传统民居外观变化不大,完整保护和呈现了古城生土建筑风貌,抚平了伤痕、延续了文脉、留住了乡愁。当地明确,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的街区、巷道要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街巷立面和沿街挑梁应当保持历史风貌;喀什古城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应当遵循“修旧如旧”原则,保持原有建筑风格、体量、色调和高度。
“住上了好房子,挂上了金牌子,过上了好日子。”如今,喀什古城居民常将这句话挂在嘴边。“金牌子”是指喀什古城景区2015年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这个金字招牌,以及喀什古城内的名街名巷、名店、名巴扎和网红打卡地。古城居民海力力·买买提是一名医生,他觉得,过去的古城就像慢性病患者,经过调理后逐步恢复了机能和活力;如果以大拆大建的方式治理,很难达到现在宜居、宜业、宜游的效果。
其实,当初喀什古城改造方案不止一种,最终确定“修旧如旧”“积极的保护”,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和目标。当地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和古城居民普遍认为,如果当时没有长远眼光,喀什古城难以成为喀什乃至新疆的地标。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谢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