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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春荣: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冤情的关键人物(二)

2025-04-0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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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春荣职掌刑部10余年,在刑部尚书任内,虽案牍繁重,但常亲自戡定,往往不分昼夜、不避寒暑。平反大狱,务持情法之平;纲纪秩然,虽老吏不敢欺。他的名声在当时很大,同朝为官者都很服他。特别是他受命主审“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并秉公作出正确判断,更使他流芳清史,成为我国司法史上的知名人物之一。

同治十一年(1873),浙江余杭同治举人杨乃武(人称杨二先生)被诬与毕秀姑(外号小白菜)通奸杀夫,屈打成招,身陷死牢,含冤莫雪。此案经县、府、按察、督抚、钦宪等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地方举人生员等30余人联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杨、毕一案,请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当时凡京控大案,由刑部主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叫刑部大审,又叫三法司会审。杨、毕案犯到京后,头一天即进行刑部大审,基本确实了杨、毕的冤情。时为刑部尚书的桑春荣是主审官之一。刑部大审以后,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九日,桑春荣即带领刑部堂官6人,司官8人,仵作、差役40余人,带同全部人犯见证,到海会寺开棺验尸,终于证明了杨、毕的清白无故,平反了一起大冤案。


作者: 编辑:邹俊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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