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越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完成换届。
会议审议通过了《绍兴市越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及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建议名单,听取了章程修改说明及人员建议说明。全体委员一致通过新章程及新一届组织机构人选。
“新一届委员会要当好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维护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倡导者’。”区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换届为契机,凝聚各方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共同富裕作出新贡献。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殷俊 编辑:方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