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1522常台高速台州方向285公里+550米处,一辆小货车行驶中发出异响,驾驶员随即打开双跳灯,靠边停车检查。然而,由于一时疏忽,驾驶员未在车后设置三角警示牌。就在他排除故障刚上车时,意外发生了。后方一辆大货车因处于下坡路段未及时减速,加之雨夜视线受阻,等发现前方小货车时,已来不及避让,追尾事故瞬间发生。
巨大的冲击力使前车装载的货物散落一地,后车车头更是严重扭转了90度,现场一片狼藉。事故发生后,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数字作战室迅速响应,立即指派就近警力和施救力量赶赴现场。
民警俞维军到达现场后,迅速在事故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事故现场,轻型厢式货车遭撞击后横停在车道上,车上的塑料颗粒散落一地,占据了通行车道。后车车头扭转90度,挡风玻璃和车辆引擎盖全部破裂,车头右侧死死卡在前车尾部。幸运的是,两车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了安全带,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复杂,散落货物较多,严重影响了施救和抢通的进度。在民警和施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30分钟的紧张清理,道路终于恢复畅通。
事后经民警询问得知,小货车驾驶员王某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听到车辆发出“嘭嘭”异响,误以为车辆爆胎,于是下车查看,在排除异常后。就在他刚上车启动车辆时,后方由张某驾驶的浙J重型货车因车速过快,发现王某的车辆时已无法避让。
最终,交警认定,前车驾驶员王某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未将故障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违反了交通法规;后车驾驶员张某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未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驾驶,也存在重大过错。双方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辆故障,若条件允许,应将车辆开至港湾式停车带,并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雨天行车务必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编辑:黄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