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诸暨公安局陶朱派出所接到黄女士(化名)的报警电话,称自己的电瓶车丢了。
“我把电瓶车停在楼下的,今天去骑发现不见了,就赶紧报警了,没有电瓶车,上班都麻烦啊”!黄女士焦急地说到,她明明记得把电瓶车锁了,怎么还能被偷呢。
民警立即根据黄女士提供的时间范围和具体地点展开调查,经过侦查后发现,在当日凌晨有一走路歪歪扭扭的男子来到黄女士停车的地方,随后推着一辆与黄女士描述相符的电瓶车离开了现场。在掌握情况的第一时间,民警将嫌疑人李某(化名)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喝酒,喝多了去外面散散,看到这辆电瓶车比较好玩,就想牵回家自己玩玩”。清醒后的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严重错误,并将电瓶车归还给了失主。目前,李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要尽量把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者周围装有监控的场所;离开时,一定要记得拔出钥匙,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车辆被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内容来源:诸暨警方)
作者: 编辑:王春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