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绍兴多地出现火情
这件事不容忽视
3月24日下午3点
绍兴嵊州黄泽派出所专职巡防队
在巡逻至求家村附近时
发现一座小山坡上有黑烟冒出
仔细一看
是山林着火了
火势随着大风一路蔓延
巡防民警蒋京津迅速行动
带领队员们快速赶赴山头
进行扑救
此时,村干部组成的临时救援队
也闻讯赶来
大家分散开来
利用铁锹、锄头、树枝等工具
奋力扑打明火
开辟隔离带
因山势陡峭
天气干燥加风力助燃
火势蔓延加快
专职巡防队一边进行火势阻隔
一边果断向镇应急消防部门
请求增援
待专业消防力量抵达后
在场人员配合消防员完成灭火
大家仔细检查
确保火势不会复燃才安心离开
3月25日下午
绍兴嵊州崇仁镇石门村后山
腾起灰烟
火星很快借助风势吞没附近松林
浓烟翻滚着扑向温泉湖景区
火星如流星般坠向山脚的民宿区
崇仁派出所民警闻讯而动
立即联合消防队员开展灭火行动
一场与时间的赛跑就此拉开序幕
伴随着警笛声
三架无人机呼啸升空
为地面队伍标注出安全路线
并实时监测山火情况——
南侧火线距离民宿区仅咫尺之遥
北侧火浪正沿着陡峭山脊向林区奔涌
热成像锁定了几处隐蔽火点
刺耳的警报声在救援队指挥车内回荡
“东北坡有复燃风险!”
山路上
警车与消防车卷起滚滚烟尘
民警、消防员们很快冲进火场
热浪灼得人脸生疼
山风裹着焦灰灌进每个人的领口
但所有人都毫不畏惧
奋力扑火
近日,绍兴上虞区下管镇一村民
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
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再次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
3月24日下午2点多,
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石门自然村村民
石某某在林地开荒时,为图方便省事,
擅自露天焚烧柴草,导致火势失控,现场浓烟弥漫。
过路村民发现后立即向村社报告,
接警后的下管镇相关办线负责人、
专职消防队和森林扑火队伍迅速赶赴现场。
经全力扑救,明火被及时扑灭,
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经调查,石某某焚烧区域属森林防火禁火区,且当前正值全区禁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其行为已违反《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构成擅自野外用火。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五条,综合过火面积及社会影响,执法部门对石某某处以3000元行政罚款。
警方提醒
眼下正是一年好春光,户外踏青游玩的人很多,特别是清明将至,祭扫活动即将开启。野外用火和祭扫烧纸活动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根火柴、一根烟头、一些无心之举在不经意间就可能引起一场火灾。倡导绿色文明,倡导祭扫清风,十分必要。
(内容来源:上虞区融媒体中心、黄泽派出所、崇仁派出所)
作者: 编辑:张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