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抓的就是你!男子向绍兴民警求助,一查竟是逃犯

2025-03-25 08:22

来源:

近日的一个上午,男子鲁某神色匆匆地走进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派出所接处警大厅,向值班民警求助:自己的银行卡无故被银行冻结,希望民警帮忙解决。

起初,民警并未察觉异样,按流程询问鲁某近期是否遭遇电信诈骗。然而,鲁某言辞闪烁、支支吾吾,无法清楚说明情况。这一反常表现,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一边不动声色地继续询问,安抚鲁某情绪,一边暗示身旁同事对鲁某的身份信息展开核查。通过系统比对,民警发现鲁某竟是一名在逃人员!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不动声色,继续与鲁某交谈,巧妙降低其防备心,随后以“查询消费流水,便于解决银行卡问题”为由,将鲁某引入办案区。

“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做了什么违法的事?”刚一坐下,民警单刀直入。鲁某瞬间神色慌张,心理防线崩塌,交代了自己涉嫌贩卖“两卡”,并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事实。

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除个人银行账户外,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两卡”犯罪,就是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涉及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反诈民警介绍,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里,“两卡”是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犯罪分子为了保证自身和赃款的安全,需要把诈骗得来的钱“洗一洗”才能转入自己的账户,这个过程被称为“跑分”。大量租借或购买的银行卡,就是“洗白”的工具。犯罪分子为了行骗并逃避监管,有大量账号需求,这些租来或买来的账号,可能被冒用身份向亲友骗钱,可能被用来发布违规广告、垃圾营销,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还会被用来洗钱。

目前,嫌疑人鲁某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视情节可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严守法律规定,不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避免成为“两卡”犯罪帮凶。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李颖 编辑:邵正华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