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赔一分钱,如果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过,感谢你们为我做了这么多……”一次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王某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而肇事者虽被判刑却无力赔偿,这个困局怎么解?3月21日,在王某家门口的小院子里,摆了七个凳子,一场简易检察听证在这举行,绍兴市检察院、诸暨市检察院就王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
今年57岁的王某离异后一直独居,没有收入来源。2023年7月,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诸暨市店口镇某路段与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重伤二级,导致其肢体残疾。而肇事者刘某为外省籍人员,没有稳定工作,平时靠打点零工补贴家用,无力赔偿王某损失。2024年9月,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刘某被收监执行。
法院对案件宣判后,王某因刘某没有向其赔偿,认为原判量刑太轻,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她向绍兴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副检察长李仲辉包案办理。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判决无明显不当,同时了解到,王某存在一定程度的智力障碍,本次事故又导致其肢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为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绍兴、诸暨两级检察院邀请该村党支部书记、民政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一同上门就该案举行简易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认真听取王某的意见,针对其疑虑进行释法说理,并通报检察机关调查情况。经深入调查刘某家庭经济情况,结合其已被收监执行的现状,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确实无法赔偿经济损失。诸暨市检察院就王某的生活状况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为其办理残疾证发放残疾补贴,协助解决其低保、供水等问题。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真情救助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王某讲道理、明情理,最终王某当场表示接受判决结果。
目前,绍兴市检察院、诸暨市检察院已启动联合司法救助,将对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将持续跟进后续帮扶工作。
(内容来源:绍兴检察)
作者: 编辑:尉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