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中国禁毒”消息,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对制毒犯卢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卢某,男,1964年3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长汀县河田镇人。2020年,卢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99.246千克,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内容来源:长安街知事 潇湘晨报)
作者: 编辑:冯古川
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中国禁毒”消息,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对制毒犯卢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卢某,男,1964年3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长汀县河田镇人。2020年,卢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99.246千克,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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