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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绍兴街头发生交通事故,2人肇事逃逸

2025-03-21 08:14

来源:

近日

有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因抱侥幸心理离开事故现场

不仅无责变有责

逃逸的行为也受到法律处罚

肇事逃逸

案件回顾

2月25日中午

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

曹娥街道新沙桥头发生交通事故

一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伤倒地

而事故另一方电动自行车却已离开现场


三角站中队民警汪扬凯立即开展调查

通过视频发现

电动三轮车借道转弯

而电动自行车直行

剐蹭后电动车三轮车因重心不稳导致翻车

造成驾驶人轻微受伤

在对事故点附近视频

及走访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后

民警汪扬凯摸清该逃逸电动自行车的

行驶轨迹及特点

面对民警的上门询问

嫌疑车主承认发生剐蹭后逃逸的事实

“你本来没有责任,为什么要离开现场呢”

面对民警的灵魂质疑

肇事驾驶人懊悔不已

最终

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逃逸的违法行为也受到法律的处罚

无独有偶

3月3日傍晚

人民大道西段茅家红绿灯路口

也发生一起逃逸事故

谢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超越

前方左转弯章某某电动自行车时发生碰撞

被超车同样受伤的章某某却驾车离开现场

民警汪扬凯调取沿途监控反复查看

通过目击者提供的线索

逐一排查可疑人员

功夫不负有心人

于3月7日下午找到章某某

最终

章某某也因逃逸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违法行为也受到法律的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员

第一时间报警

若选择一“逃”了之

那就是一错再错

(内容来源:上虞公安)

作者: 编辑:丁浩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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