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嵊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嵊州段工程土地征收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因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S312北仑至嵊州公路嵊州段工程项目,现拟征收金庭镇(华堂村、后山村、晋溪村、灵鹅村、金庭村)和黄泽镇(七一村、光明村、前良村、青石桥村、顺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3.2388公顷。(红线图如下)。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土地征收对自身的居住和生活带来的影响;
(2)其他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嵊州大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5-83117869
联系邮箱:1154193475@qq.com
联 系 人:马女士
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内容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 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