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浙江首次出台“养老人才”培养计划

2025-03-19 15:12

来源:

日前,浙江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等9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如何扩大养老服务队伍、养老人才培育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这也是浙江省首次出台关于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实施意见,重要性不言而喻。

浙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截至2024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已达1405万,占总人口的27.36%,相较于去年提高了1.19%。有业内人士预测,按照当前趋势发展,5年内老年人口比例或将超过户籍人口的三分之一,社会对养老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

“我们目前一线养老护理员的缺口较大,招工难问题突出,并且每年辞职率在15%—20%。”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室负责人黄荣坦言,现有护理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等问题。

养老人才的“招不够”与“流失高”成为难题。

先来看如何应对“招不够”。《实施意见》鼓励本省养老服务机构到劳务大省跨省招工,并且支持院校增设老龄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毕业生从事养老工作等内容,以此实现对养老人才的“增容扩面”。

岗位待遇事关人们的职业选择。《实施意见》提出,全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新八级工”制度。未来,养老护理员还将有机会参与人才等级认定,享受包括住房、户籍、子女入学、医疗等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可以说,如此既打破了传统观念中的职业偏见,也让养老人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

“本次新增加的‘八级工’制度等激励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并吸引更多人员进入这一领域。”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老龄化与养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邢以群教授说。

还有“分类培训”首次被提出。养老机构的星级是评价其服务水平的主要参考指标。《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养老机构院长培训和养老护理师资培训,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四星级以上养老机构院长和技师级养老护理师资人员的培训。分类培训,将解决部分机构以往因名额限制导致的培训难问题,同时也将促进各地养老机构培训管理的精细化。

《实施意见》针对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很多实招,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仍是个长期系统工程。

首先,人们传统观念的改变需要时间。不少人仍旧认为养老护理员是“伺候人”“不体面”的工作,社会认同感偏低,尤其是年轻人从事该行业的意愿较低。《实施意见》中提到相关措施,对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进入该行业的提升效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

此外,养老机构中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时间。以护士为例,作为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在养老机构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实施意见》专门支持跨领域人才流动,鼓励医务人员特别是退休返聘且临床经验丰富的护士,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致力于提高养老机构中专业护士人员的占比。

牵头起草单位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总的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当下浙江养老人才队伍培养进行了精细谋划,今后更要在实践中烧旺养老人才“薪火”,有力支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内容来源:潮新闻)

作者: 编辑:邵正华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