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枪打鸟 3人被抓
日前,绍兴上虞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义警队与警方成功侦破一例非法组装、持有气枪并用于狩猎的案件。
当日晚上,上虞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义警队在曹娥江沿岸鸟类集中栖息地附近巡查时,听到一些不寻常的鸣枪声。凭借经验,他们迅速判断可能有人携带枪支进行非法狩猎活动。义警队员循着时断时续的枪声,展开4个多小时的追踪和蹲守。午夜时分,义警队员在一处山林中发现了正在实施非法狩猎的人员。他们一边联系警方,一边对狩猎者采取外围控制措施,防止其逃脱。
民警到达现场后,成功控制3名狩猎者并依法带回调查,当场收缴相关狩猎工具。现场查获8只刚刚被打死的斑鸠和黄鹂鸟。
经初步调查,这3人在网上非法购买气枪零部件并自行组装,多次在山林中狩猎野生动物。公安部门当即对拒不配合的为首人员采取刑拘措施,对其余相关人员予以治安处罚。
拉网捕鸟 难逃法网
两名男子在绍兴诸暨市赵家镇泉畈村,多次诱捕野生鸟类,最终被处以21600元罚款。
赵家镇泉畈村拥有大片湿地,吸引众多鸟类栖息,其附近的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浙江省林业局公布的第一批12处“浙江省观鸟胜地”之一。当地吸引众多爱鸟人士的同时,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觊觎。
近日,贵州人王某某与杨某某驱车来到泉畈村,利用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在山林间诱捕棕头鸦雀。第一次得手后,两人愈发大胆地拉网诱捕鸟类,共捕获了24只棕头鸦雀。没多久,两人被诸暨市公安机关抓获,后被移交给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
“据两人供述,他们第一次实施捕鸟是在去年11月初,携带的棕头鸦雀母鸟是从贵州老家花20元买来的。”诸暨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说。
根据规定,诸暨市区域内鸟类陆生野生动物全年禁止狩猎。王某某与杨某某猎捕棕头鸦雀的行为属于在禁猎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某与杨某某处猎获物价值3倍的罚款,计人民币21600元。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袁左军 编辑:冯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