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证件、印章、居民身份证件关系国家机关、居民等的合法权益,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假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伪造出生证明的案件提起公诉。
2020年,诸暨男子骆某通过网络结识了在杭州生活的汪某,不久后,二人成为情侣,虽经常不在一起,但感情一直不错。2021年,汪某告诉骆某自己怀孕了,并给骆某看了相关检验单,骆某高兴不已。此后,因汪某产检、生娃,并提出需要买房等要求,骆某前后向汪某转账超过8万元。
汪某孕后期直至孩子出生这段时间,一直拒绝与骆某见面。孩子出生后,每当骆某提出要见汪某和孩子时,汪某也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虽然汪某给自己展示过孩子的出生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但骆某依然感到事有蹊跷。“有孩子的出生证明,但我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孩子……”怀疑上当受骗的骆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经调查发现,汪某给骆某看的孕检报告、孩子的出生证明甚至汪某本人身份证信息全是假的。
“这些证件,我都是在网上买的……”根据汪某供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挖出销售假章假证件的谢某、李某等人及其源头制作商——湖南人王某。
2009年,王某便开始学习制作假证假章,2021年王某与老乡谢某(另案处理)达成合作,由谢某及其妻子(另案处理)联系客户,王某则按照客户要求伪造相应证件、印章,每份获利35—60元。截至被查获,王某伪造各类征件2700多份,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
日前,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5000元,汪某等案件其他相关人员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作者: 编辑:胡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