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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不慎导致骨折 消保委助力挽损失

2025-03-14 14:44

来源:

【案例简介】

2024年11月,傅女士在某健康养生馆体验了价值3980元的按摩服务套餐。按摩后,傅女士持续感到身体不适,就医后被诊断为肋骨骨折。之后,在该健康养生馆负责人陪同下,傅女士赴绍兴市中心医院复诊,再次确认骨折。该馆负责人初步同意赔偿3万元并退还套餐费用,但之后又反悔,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傅女士遂向柯桥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迅速联系该医药公司负责人,组织调解。调解中,傅女士表示商家最初同意赔偿3万元后又反悔,现要求赔偿5万元。商家则认为损伤系傅女士自身原因所致,拒绝承担责任。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同意支付3万元赔偿金并退还3980元套餐费用,傅女士表示接受。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及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若因商品或服务问题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害,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同时,经营者有责任确保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安全标准,如因商品或服务缺陷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经营者应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在内的合理费用赔偿责任。本案中,柯桥区消保委审查商户证据后,无法证明傅女士的肋骨骨折系其自身原因所致,故商户作为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鉴于商户的不当经营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其法律责任明确。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谢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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