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城市。日前,第四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公布,我市成功入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把儿童优先、儿童友好理念贯穿在政策制定、城市规划、服务配套、文化浸润等方面,围绕“名城绍兴 友好童行”核心内涵,提炼形成具有鲜明绍兴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体系,为绍兴产城人文融合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我市将儿童友好工作纳入各专项规划,积极推动儿童参与融入城市生活和城市规划,推进全国首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成立“亲亲有约”等家庭教育个案咨询服务点10个,每年服务儿童3000余名。同时,在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推动适儿化改造,在“邻里中心”试点配置儿童游戏休憩场所。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充分运用名人、书法、运河等历史文化资源,以越地文化浸润童心。近年来,年均开展黄酒花雕、越窑青瓷等儿童非遗体验6000余场次,参与儿童3万余人次。在市级以上研学旅行基(营)地研发开设535节研学课程,全域打造6条家庭亲子游路线,积极打造儿童友好研学游之城。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邵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