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克斐 通讯员 任宇杰) 3月6日上午,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先后来到我区多家农贸市场及经营水产品饭店开展打击违禁渔获物违法销售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相关进货单据,以确认是否存在销售“江鲜”“河鲜”等违禁渔获物的情况,尤其是刀鲚、凤鲚等具有溯河洄游特征的鱼类,一旦发现有销售违禁渔获物但无法提供合法捕捞证据的情况,立即开展溯源调查并严肃查处。对市场虚假宣称“江鲜”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规处理,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此外,执法人员还对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水产品饭店经营者以及现场市民开展了禁渔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商家、市民守法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根据《绍兴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目前曹娥江、钱塘江干流绍兴段已处于禁渔期。禁渔期的实施给水生生物提供繁殖和生长的窗口期,利于种群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这对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渔民长远利益,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稳定发展均具有积极作用。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强有力的联动执法监管,不定期对我区农贸市场、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禁渔获物违法销售的行为,对于禁渔期间查获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严厉查处,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禁渔期秩序平稳,资源生态休养生息,努力营造禁渔期间对天然水域野生鱼类“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
(内容来源:上虞日报)
作者: 编辑:王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