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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弘扬“枫桥经验” 助推法律监督创新

2025-03-08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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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这一新的形势和任务,“枫桥经验”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矛盾纠纷调解,而是更加注重多元化、综合性的社会治理,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传承、弘扬并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将其融入到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以新理念、新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突出人民主体,把群众路线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求和实质所在。进入新时代,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检察机关需要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来说,就是必须秉承以民为本、服务民众的宗旨,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在法律和检察方面的诉求,用心用情办理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并把人民群众作为评判办案质效的最重要标准,从而真正实现高质效办案。另一方面,“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检察机关必须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健全司法公开制度,确保以人民群众直观感知的方式彰显公平正义,增强群众参与度,保持办案过程及结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高质效办案。

突出稳定基调,把化解矛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必要途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显著特征之一,便是矛盾纠纷的全域性解决,不仅仅关注于迅速解决眼前的矛盾和纠纷,而且还致力于修复因这些矛盾纠纷而受损的社会联系,从而最大程度地体现“以和为贵”这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力求从根源上防止类似矛盾的再次发生。为此,检察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要依法依事实结案,还需致力于解决引发这些案件的根本矛盾,以确保案件的彻底解决。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需深入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追求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力求通过办理一个案件,带动一整片区域的治理,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突出科技支撑,把数字赋能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有力保障。与时俱进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重要原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因势而谋、应势而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当前,数字革命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各领域各行业。在数字中国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数字检察战略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数字时代发展机遇,主动融入数字中国布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职责,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必须立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与挖掘,实现传统的“被动受案、个案办理”监督模式逐步转向由点到面、化被动为主动、从简单办理到综合治理的全新模式,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作者: 编辑:夏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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