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先生途经某商家促销活动现场时,被销售人员以“免费赠送学习机及智能小机器人”为由吸引。销售人员宣称“仅限宣传,产品只送不卖”,随后要求罗先生支付20元作为“保证金”,承诺该费用用于确保受赠者实际使用产品。
罗先生同意后,销售人员却在临近交付产品时突然提出需额外支付2900元费用,并以“激活账户”“绑定课程”等理由施压。罗先生在困惑中完成支付,但事后察觉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行为。次日,罗先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期内多次联系销售人员要求退款,但销售人员拒不回应,且预留电话无法接通。罗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向商品生产厂家所在地的柯桥区消保委请求帮助。
柯桥区消保委在接受到罗先生的投诉后,联系了商品的生产厂家,该商家表示“罗先生属于线下购买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不予退货。”最终,在区消保委的多次调解下,商户同意退货退款。
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在法律上还是只适用于线上交易,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在法律上仍然空白,所以罗先生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不能得到支持。但是经营者在销售时做出了“只送不卖”的宣传,这就构成了单方允诺,因此后续收费行为构成违约。
作者: 编辑:夏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