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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次出台意见 严格规范涉企检查

2025-02-2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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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全省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活动,这是浙江首次出台有关涉企行政执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近年来,国家层面多次强调要规范涉企执法,改进执法行为,降低企业负担,提高执法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防止标准“打架”,是此次新规关注的重点。《实施意见》规定,省市两级要细化制定常用事项检查标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行政检查标准不一致、不衔接的,要开展评估论证、协商解决,同时鼓励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发布检查标准。

此次新规,也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赋予“行政行为码”。

“行政行为码”,就是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后,自动生成的一个二维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通过“亮码”表明身份,使检查活动线上留痕。被检查对象通过扫码,知晓此次检查的任务名称以及谁来查、查什么、有什么问题等内容,及时了解对应的执法事项信息。这让执法检查更规范、可溯、透明,进一步杜绝乱检查现象。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对企业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检查计划、任务方案,要求在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

《实施意见》也进一步畅通了企业、群众监督行政检查的渠道。对此前存在的“多头管、三不管”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面监督多头重复低效检查、未“亮码检查”、擅自开展专项检查、超上限或明显超过合理频次实施检查等突出问题,并提出建立行政执法企业观察点,通过政务服务网等,收集企业对行政检查的意见建议,拓宽企业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内容来源:潮新闻)

作者: 编辑:方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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