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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临时停运,经营者被绍兴交管部门罚了一千元

2025-01-1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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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下午,我来到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坐车。买票时,工作人员才通知我,我要乘坐的这辆车停运了。我认为管理方应该提前告知乘客,影响我出行的损失也要赔偿。”近日,市民方先生反映。

方先生说,当天下午2点40分,他抵达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售票厅,打算购买嵊州至桐庐的班车到途经点富阳高速口下车,票价为40元。按照以往的情况,这辆班车每天都会于下午2点55分停靠在客运中心。“但我当天去购票时,售票厅的工作人员却告知我这辆班车临时停运了,还跟我说这班车隶属于桐庐的汽运公司,让我联系那边的公司和司机。”方先生随即尝试联系汽车司机,得知车辆已行至萧山区杨汛桥,且当天不在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停靠。

对此,方先生表示不满,并认为若因驾驶员自身原因班车停运,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也应当提前告知乘客,而不是在乘客买票时才告知。他认为,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应当就此事向乘客道歉,并赔偿他因车次取消而不得不自行承担的从绍兴至富阳的出租车费用。

就方先生描述的情况,记者询问了当天的值班站长郑站长。郑站长表示,当天班车驾驶员已提前报备,告知因其自身原因无法在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停靠。在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购票平台,当天也并没有这辆班车的购票信息。由于方先生是现场买票,因此工作人员只能在线下窗口告知。

郑站长表示,班车停运属于偶然事件,之前也存在司机自身原因导致停运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他们都会提前联系已购票的乘客并为之退票。

昨天,记者了解到,越城区交通运输局也已介入处理此事。“经核实,该班车司机在当天下午1点50分与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沟通,确认没有乘客后,决定不再前往客运中心站。针对这一情况,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有责任告知方先生车辆的相关信息。我们已决定对班线经营者处以一千元的罚款。”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约谈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强调除山体滑坡等特殊状况,车辆必须按照原定路线到站。至于方先生提出的承担其出行费用的要求,则需要他与绍兴市公路客运中心自行协商。

目前,方先生提出的赔偿问题,双方仍在协商中。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见习记者 章泽祺 编辑: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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