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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育儿嫂”服务有了“新国标”

2024-12-2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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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母婴护理、婴幼儿居家照护等家政服务日益成为“刚需”,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与素质?如何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

新修订的《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发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27日举行标准宣贯会介绍有关情况。

对机构培训、服务全流程记录、信息化管理监测提出要求;为需求对接、合同签订、入户服务等提供服务流程;明确从一星级到金牌级的母婴护理员的护理要求……《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主要对应规范“月嫂”服务,涵盖了服务机构、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提供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方面。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张博嵛介绍,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放开,以及服务模式、技术手段和服务理念不断更新,消费者对母婴护理服务专业性、安全性、个性化的需求加大。新标准新增和细化了机构培训、服务提供流程和服务质量要求等内容,对母婴护理员增加了专业技能要求,更好满足家政母婴护理需求,也为实施有效监管评价提供依据,为规范从业人员良性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环境创设、饮食喂养、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早期教育……《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主要对应规范“育儿嫂”服务,包括婴幼儿居家照护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以及喂养和敏感期教育指南等内容。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毕玉琦介绍,标准在强调对0至3岁婴幼儿基本生活照料技能的同时,也强调对婴幼儿的情绪、心理、情感以及早期技能培养方面的指导建议;第一次从国家标准层面将早期教育进行比较系统的专业技术展示;首次结合婴幼儿不同敏感期的特点与表现,给予了早期教育参考指南。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孔德军说,下一步,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家政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修订《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等重要标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订整理收纳、家庭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业态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有关机构、家政企业加强标准的宣贯应用,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优化家政服务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据新华社)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黄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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