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中方对加拿大机构及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2024-12-22 21:23

来源:

外交部发布《关于对加拿大机构及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全文如下:

关于对加拿大机构及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2024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15号公布,自2024年12月21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加拿大机构及人员(详见后附反制清单)采取反制措施:

一、对加拿大“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加拿大西藏委员会”,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二、对加拿大“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加拿大西藏委员会”相关人员,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本决定自2024年12月21日起施行。

外交部    

2024年12月21日

(新闻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丁浩沨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