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货物严重超高,地面存在遗洒飘散迹象!”12月9日深夜,福全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内灯火通明,从晚上11点开始,民辅警们就密切关注着大屏上的福漓公路货车通行情况。福漓公路,从晚上11点50分起一下子“闹猛”起来,多辆重型货车“组团”行驶在道路上。此时,福漓公路各处路口中队警力早已设卡严阵以待,等待车队“入瓮”。
“注意自身安全,立即实施拦截!”12月10日凌晨,见时机成熟,中队长汤海龙率队在福漓公路劳峡线口附近将3辆疑似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拦停。
司机邵某自述,他和平某、陶某等三人受雇从诸暨店口拉碎石料到杭州萧山,为防超载被查获,他们因此选择在深夜上路。
经过现场勘查检测及治超站称重后,邵某驾驶的车辆实载货重达90.68吨,超载85%,平某驾驶的车辆实载货重达96.36吨,超载85%,陶某驾驶的车辆实载货重达97.26吨,超载9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对于车辆超载、遗洒飘散载运货物的违法行为,民警对三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分别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工程运输车夜间组队超速行驶、闯红灯,行驶时篷布未覆盖(覆盖不全)导致砂石泥土遗洒……这些违法行为,对群众生命财产、道路运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针对大货车夜间违法突出这一情况,我们通过研判,加强了夜间的警力部署和无人机巡逻、高位监控等数字化应用,同时通过驻村交警积极入村走访发动村社干部、群众,为我们提供线索。”福全交警中队中队长汤海龙说,这次,漓渚镇大步村、红星村村民及时向中队提供了不少有效线索。
近年来,柯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强化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打击,今年11月21日起,大队部署落实全区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针对重要区域、重要点段、重要时段,对于存在超载、遗洒飘散等违法的货车结合数字化手段进行研判打击,截至12月19日,全区查处货车超载181起,同时打防并重,各辖区中队结合冬季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线下深入客货运企业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防范宣传,线上筛查高频车辆及本地企业招聘驾驶员等“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群体,发送安全提醒短信2500余条,加大违法行为违法人员线上曝光和社会面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提醒。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通讯员 朱敏锐 编辑:姜京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