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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 滨海新区“商改商”低效用地改造实施细则即将实施

2024-12-1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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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获悉,《滨海新区“商改商”低效用地改造实施细则》已通过新区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即将正式印发实施。“该细则旨在有效盘活新区土地资源,进一步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细则适用滨海新区核心区范围内列入新区低效用地重点片区范围的商业用地。申请“商改商”须同时符合已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已纳入滨海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数据库,近期内未列入征地拆迁计划,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清晰、无查封等限制权利情形等相关条件。

细则明确的改造方式共有三种,分别为:提容增质,通过原有建筑物加层或空置土地新建的方式提高容积率和土地利用率;拆除重建,对整体形态差、分布不规则、建筑老旧的项目进行部分或全部拆除;改变业态,通过优化业态布局,对原有建筑不作变动或仅作内部改造,增设新的商业配套设施等。

记者了解到,改造流程依次为项目申请、联合审查和审核审批。申请人首先持不动产权证书、项目实施方案,向属地街道提出改造申请。其中,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项目未来发展方向及可行性分析、项目改造方式、项目现状建筑处置方式、改造项目规划初步设计方案等。需要注意的是,原有建筑物加层、改变业态的“商改商”项目,需提交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现状建筑测量报告、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其次,经属地街道初审符合项目改造要求的,由街道将相关材料提交滨海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联合审查。

最后的审核审批共分为立项赋码、方案审查、出让金补缴、签订补充协议和项目审批5个步骤。此外,土地使用权人在签订补充协议的同时,同步与宗地所在街道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明确商业业态、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项目进一步落实。

该细则是对《滨海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补充和完善,将进一步推进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滨海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探索创新、积极实践,在符合用地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同时,加强相关部门街道联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为区域先进制造业腾出发展空间,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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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严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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