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一则《诸暨市陶朱街道金色摇篮幼儿园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案》。
案件名称:诸暨市陶朱街道金色摇篮幼儿园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诸公(陶)行罚决字[2024]07894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诸暨市陶朱街道金色摇篮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孙某某
执法部门: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陶朱派出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2-10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0日14时许,公安机关在对诸暨市陶朱街道***幼儿园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内容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作者: 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