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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交通安全课 生动又“硬核”

2024-12-11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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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浩天同学受表彰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市各中学联合相关部门,围绕“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了生动又“硬核”的交通安全知识。

A

情景模拟危险“开门杀”

校门口马路边,一辆汽车靠边停下,车门突然打开,从后面骑上来的电动自行车躲闪不及,被撞翻,同学和老师发出一片惊呼声。别紧张!这是新昌县七星中学于11月28日举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由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叔叔们带来的情景模拟。

“你们上下车第一个动作是什么?怎么样预防开门杀?”随后,绍兴市公安局群蓝星教官吴钢向同学们抛出了这些问题,并讲授了上下车的正确方式。

当天的活动,交警叔叔还通过酷炫的铁骑表演、小品演绎,模拟展示了“鬼探头”、不戴头盔等行为的危险性,用生动的案例加深同学们的印象,避免以后产生类似的行为,或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安全应对。如,公交车停靠时,相邻车道的视线会被遮挡,如果有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突然从公交车车头窜出,会造成“鬼探头”风险。此外,斑马线上大部分车辆会礼貌让行,但仍有一些车辆不让行,甚至加速通过,如此一来也会造成“鬼探头”的安全隐患。

交警叔叔的演绎让同学们感触颇深。七(5)班吕铭浩同学说:“以前,我没意识到下车等生活中的小细节也可能会伤及他人,本次活动让我明白在城市的脉络中,交通如同血液般流淌,在这繁忙与便捷的背后,安全却像一把无形之剑,必须时刻悬挂于我们心头。”七(5)班王安妮同学表示:“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有力守护。接下来,我要做好践行者和宣传员,让更多的人重视交通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B

表彰安全“正能量”

12月2日上午,柯桥区鉴湖中学联合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柯南中队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活动。柯南中队中队长马永锋为师生们讲解了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的背景以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随后,马中队长为参与救援一起交通事故的鉴湖中学高一(7)班顾浩天同学颁发了“见义勇为好少年”奖状和纪念品。

据了解,11月11日晚,104国道与越州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小轿车侧翻在地,司机被困车内动弹不得。事故发生后,刚好经过此处的顾浩天同学立刻加入市民组成的救援队伍,仅用40余秒就将侧翻车辆扶正,并将被困车内的司机解救出来。

对于顾浩天同学的行为,马永锋中队长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呼吁同学们向顾浩天同学学习,争当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当时有几个人在扶侧翻的车,但人少扶不起,我决定去帮一把……”回想起这次经历,顾浩天用朴素的语言表达了他的担当。

活动中,交警们还将电动自行车搬到活动现场,结合车辆列举了违规改装带来的安全风险;同学们参观了警务车,还学习了头盔的正确佩戴方式等。活动最后,大家一起在横幅上签名,承诺牢记安全意识,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交通安全宣传员。

(通讯员 陈夫军 俞沣城 吕梁 摄)

交通安全知识链接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写了“中小学交通安全十问”,供同学们学习。与骑行的相关内容有:未满12周岁的中小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车时,不得戴耳机听音频或打电话,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突然猛拐,过人行横道时应推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头盔;骑行时,应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横向距离,避免并行。

作者: 编辑: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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