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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车位私装充电桩 现实之困需两全之策

2024-12-0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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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私家车增多,老小区充电难问题凸显,越城区稽山街道世纪花园、迪荡街道龙洲花园等小区的个别业主,在绿化带里安装充电桩,并独占公共临停车位,引起小区居民不满。

许多小区因建设年份较早,缺少对停车位的长远规划,公共停车位配比不足。现在按惯例,通常是先到先停并不固定。然而,新能源汽车日渐普及,充电难问题比较突出,为了达到随时可充电的目的,一些车主就近在公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还辅以装地锁、设置可移动障碍物等手段阻止别人来停车。随着小区充电桩越装越多,抢车位的矛盾就越来越突出,燃油车停了充电桩车位会影响新能源车的充电,新能源车为保住充电车位使用权又采取反制措施,几番交锋,车主矛盾激化,邻里关系恶化,非常不利于小区和谐建设。

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需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谁也没有权利化公为私。也就是说,未经业委会同意,业主无权在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即使业委会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也并不等于默许业主可以长期独占该停车位,毕竟公共停车位是小区公共资源,要遵循合理利用与业主共享的原则,不能以充电为由独占车位。

那么,安装了充电桩的小区公共停车位该如何公平合理地使用?笔者认为应该约法三章,譬如经常跑远程需要每日充电的业主,物业可以适当收些管理费,确保其长期停车使用该车位;对于那些不常充电的业主,可以根据充电需要作出灵活调配,需要充电时让新能源车优先停放,不充电时让其他业主先到先停,以确保公共车位的效益最大化。

随着“双碳”工作的持续推进,“油改电”是汽车领域的大势所趋,小区公共车位安装充电桩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对充电难这一问题,要进行研究探讨,找到一个两全之策,既有效约束抢车位这种占公为私的不良风气,又能满足新能源车充电刚需,让小区的公共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全体业主。


作者: 编辑:严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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