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虽然给单身青年解决婚恋需求提供了便捷的线上交友渠道,但网络交流主要依靠文字、语音、视频等,且网络虚拟身份的隐匿性更强,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需要广大网友提高警惕。
近日,绍兴越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裴某某谎称为朋友沈某某介绍相亲对象,转头却使用微信小号伪装成女生,从沈某某处骗走9万余元,被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裴某某与沈某某曾经是多年老友,沈某某的前一任妻子便是经裴某某介绍认识的。几年前,沈某某离婚,得知其恢复单身,裴某某马上拍着胸脯说:“兄弟,有合适的人选我再帮你介绍几个!”没过多久,裴某某就给好友介绍了一位“女友”。
但这一次,想搞点钱又深知对方出手大方的裴某某动起了歪心思,他向沈某某介绍的这位“女友”不是别人,而是其自己。裴某某通过创建微信小号,将性别、头像等资料设置为女性后,便添加沈某某为微信好友,且在交流过程中言语暧昧,经过一段时间的线上相处,两人很快发展成了“恋人”。
在交往初期,裴某某便开始向沈某某提出亲人生病、没钱吃饭等各种“急需资金”的请求,且每次都以“无法支付”的困境来博取沈某某的同情。深陷“恋爱”甜蜜中的沈某某没有怀疑,在一个多月里陆续转账给裴某某七八万元。
“兄弟,我给你介绍的对象不错吧,过几天我就带她来绍兴见你。”为了多骗取一些钱款,裴某某又称自己要带沈某某的“女友”来绍兴,向其索取交通费、住宿费,还谎称为其“女友”购买首饰,要求沈某某出钱。就在沈某某满心欢喜等着与“女友”奔现时,两人发生矛盾,大吵一架,见面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与恋人的争吵让沈某某回想起了这段“恋情”的一幕幕场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最终选择了报警。直至案破,沈某某才从公安机关那里得知真相,原来自己的“女友”竟是老友假扮。
检察官提醒,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是涉及线上钱款往来时,更要提高警惕、注重识别真伪,以免遭受财产损失。若不幸成为诈骗的受害者,请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立即报警处理,尽早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李颖 编辑:谢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