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人在我们店里买了251克的黄金,这重量有点奇怪,蹊跷得很!”19日下午3点左右,塔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商场一家金店的店长报警。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这批黄金价值将近17万元。顾客说自己购买黄金是结婚所用,一般结婚所用的黄金克数通常应该寓意比较好,但杨女士选择了‘251’这个数字,而且言语闪躲,我觉得不太合理。”从业多年的店长心里有疑惑,再想到近期“黄金诈骗”的案例,才决定报警求助。
通过杨女士购买黄金时预留下的信息和当时的视频监控,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上杨女士进行电话劝阻。当被问到买走的黄金作何用途时,杨女士又改口称购买的黄金是自己用来当作“家底”保存的,这与先前在金店购买时的说法不同,让民警更加确信对方此时正在遭受“黄金诈骗”。
得知杨女士已经开车进入北海派出所的辖区后,北海派出所民警迅速接力驾驶警车全力搜寻,最终与杨女士碰上了面。面对“从天而降”的民警,杨女士还是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近期有很多这样的诈骗,你看看我们这边的案例……”在大家苦口婆心地劝说下,杨女士这才道出了实情。原来,杨女士先前在网上刷单赚了1000元,尝到甜头后她就对骗子深信不疑,随后根据对方的指示购买了黄金,并准备将这些黄金线下投送到对方指定的地点。“如果你现在把黄金送出去,那真的要血本无归了!”听到杨女士还没有被骗,民警松了一口气。
随着反诈金融监管的加强,银行对大额转账、异常交易等行为的监控力度也不断加大。诈骗分子为了规避这些限制,减少被银行系统拦截和追踪的风险,开始寻找新的资金转移方式。黄金作为高价值、易携带且易变现的资产,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理想工具”。通过诱导受害人购买黄金,诈骗分子能够更隐蔽地转移资金,增加追查难度。民警特别提醒:不论以何种理由,要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或为他人代购黄金、香烟或其他贵重物品、线下托运现金,或者用网约车、邮寄至指定地点或派人上门来取的,都是诈骗。凡是要求网上购买黄金、虚拟币或将金条、现金当面交付给“第三人”进行“投资入金”和缴纳“保证金”的,都是非正常交易,诈骗风险巨大。请大家注意防范。
作者: 编辑:严心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