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银行积极响应央行政策精神,于9月30日下发《关于推动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营销的通知》,用好中国人民银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新政策工具,以实际行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在目标客户方面,通知称,目标客户应“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绍兴银行授信指引要求,主业突出,经营稳健,信用良好,还款能力强,具有良好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客户。优先介入市值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受减持新规影响减持受限的股票。”
通知规定了该贷款的期限和利率,期限为“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期限、持有比例、转让注销应符合相关规则,考虑当前市场情况,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综合考虑市值管理、稳定股价的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的可行性,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利率为“在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文件前,以一户一议优惠利率予以支持,接到正式文件后再明确贷款利率定价。”
通知也列出了该贷款的“黑名单”,“不得介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股票、被列为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的股票;上市公司或其股东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等可能对其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股票;上市公司或其股东信用记录异常或涉及限制融资的股票;最近两期审计报告中任意一期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或最新一期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股票”。
绍兴银行强调,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是当前拓展高端优质客户的市场机会,对改善客户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以最优服务和效益争取客户和业务,抢占业务先机。
通讯员 刘信宇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编辑:黄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