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排放是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之一。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车辆尾气检测执法检查行动,以固定检查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打击惩处柴油货车尾气超标等涉气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严查管控态势。日前,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行动,查获一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
当天上午,越城区生态环境部门与属地交警在越城区越东南路中山路口开展联合执法,对过往柴油货车进行抽检。10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DS195W的轻型栏板货车排气管冒出黑烟,随即拦下。经检测,尾气严重超出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当天下午,记者又跟随联合检查组前往上虞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在104国道春晖立交桥下,一辆车牌号为浙DW1H19的轻型柴油货车排气管冒着黑烟驶来,民警当即示意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测,该货车尾气同样超过排放标准,不符合移动源排气污染管理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对车主进行处罚。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以来,我市多部门通过设卡排查、在线排查等手段,以“精、准、快、狠”的标准对部分运输车辆运载物品、扬尘撒漏、尾气排放、擅自改装等涉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共同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联合执法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联合交管部门开展常态化协作配合,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加强污染源排放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尾气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检测手段和监管机制,助力“蓝天保卫战”取得更大成效。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记者 周梦琪 编辑:徐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