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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学年秋季起 拟实行分类分阶段排序招生

2024-10-2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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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关于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调整优化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2026学年秋季起,越城区、滨海新区公办中小学实行分类分阶段排序招生;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2025年起,每年适时发布入学预警信息,分红、黄、绿三色预警。

“新籍生”分类分阶段排序录取

记者从越城区教体局了解到,本次征求意见稿涉及的调整优化与以往相比有一定变化。

较明显的变化是,户籍生将以2025年12月31日(含)房、户取得时间节点分为“老籍生”和“新籍生”,实行政策有序过渡。对于符合条件的老籍生,仍可按2024学年的招生办法录取。新籍生按“一表生(房、户一致)、二表生(房、户不一致)、三表生(有户无房)”的类别分阶段排序录取。一表生以“房、户一致”时间(家庭住房确认时间和入学对象在该家庭住房处取得户籍时间相比,取两者间较晚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二表生以学区内家庭住房确认时间先后,排序录取;三表生以入学对象在入学申报时户籍的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录取。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入学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参加第二阶段录取。每位入学对象可以在招生范围内填报不超过两所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根据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按生源类型和同类排序时间优先、遵循志愿排序进行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户籍、房产取得截止时间也有变化,将由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含)提前至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含)。

此外,学区房周转时间从中小学“三年确认一户”调整为初中“三年确认一户”、小学“六年确认一户”,中小学分开计算。

“房、户一致”取得时间如何确定?

什么是“房、户一致”?取得的时间如何确定?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家庭关心的问题。据相关部门介绍,“房、户一致”是指户籍在学区内作为入学申报依据的家庭住房处且与该家庭住房所有人中一方户籍一致的入学对象。如家庭住房所有人是母亲,则孩子与母亲的户籍须均在该家庭住房处。“房、户一致”取得时间为家庭住房确认时间和入学对象在该家庭住房处取得户籍时间相比,取两者间较晚的时间,即先购买房产再取得户籍的,以户籍取得时间为“房、户一致”取得时间。反之,则以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时间或住建房管部门提供的公房租赁起始时间为“房、户一致”取得时间。

此外,从征求意见稿看,祖辈房产入学政策也将有所调整。若入学对象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已出生申报在祖辈的房产处,且已符合2024年“三代同堂”条件,仍可按2024学年的招生办法录取。若入学对象是在2025年12月31日后出生申报在祖辈房产处,以“三代同堂”条件申请入学的,须符合以下条件:祖孙三代户籍均在申报的学区房内,且入学对象户籍出生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处后从未变更;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在越城区、滨海新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申报的房产处无其他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户籍在册。

入学预警机制拟于明年起实行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越城区、滨海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平公开、有序过渡、分类排序原则。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设计规模、教学空间、生源情况等,每年制定学年招生计划,并于入学当年5—6月份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生、借读生和随迁子女绿卡生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入学。对于超设计规模办学的学校,根据设计规模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逐步回归正常办学规模。

征求意见稿表明,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2025年起,每年适时发布入学预警信息,分红、黄、绿三色预警。其中,红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生人数预计达到或超过学区学校设计规模数100%;黄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生人数预计达到学区学校设计规模数的90%及以上;绿色预警表示学区内适龄户籍生人数预计在学区学校设计规模数的90%以下。如某校起始年级预警显示红色,则不建议再购买该校学区内的家庭住房;预警显示黄色,则建议谨慎购买;如显示为绿色,则说明该校学额相对较为空余。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胡安娜 编辑:邵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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