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2024-10-22 08:59
10月3日16时许,在绍兴诸暨市望云西路与万松路路口,一机动车闯黄灯通过路口时,采取措施不及,与闯红灯通过该路口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和电动车驾驶人受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双方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宁等一分,不抢一秒!
戴好头盔,文明礼让!
(内容来源:@平安诸暨)
作者: 编辑:尉立丹
越牛新闻客户端
越牛新闻微信
绍兴发布微信
越牛新闻微博
绍兴发布微博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